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涉VOCs企业活性炭专项执法检查
为规范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管理,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涉VOCs企业开展活性炭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内容聚焦企业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的规范化建设、运行维护、二次污染控制等情况。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建设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是否根据要求规范运行、维护保养活性炭吸附设施,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建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废活性炭是否按照管理要求规范。
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我局成立由执法大队和相关股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专班,对辖区涉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的治理设施进行系统梳理,建立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对象清单,逐个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共发现10家企业16个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积极督促推进整改。目前8家企业已完成整改,2家企业整改工作正在按序推进,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执法监管,指导各企业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助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成效。(通讯员 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