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
宿松融媒讯 发现部分同学有从教学楼上扔东西的习惯,能不能给我们学校的学生们讲一下高空抛物的有关法律知识,可能会导致什么后果?以期给学生们一些警醒。秋季开学前夕,宿松县松兹小学向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护松苗”工作室发出这样的“订单”,收到“订单”后,检察官精准对接需求,精心制作课件。9月7日下午,检察官们走进松兹小学,以“拒绝高空抛物,守护头顶上的安全”为题给学生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检察官通过播放视频、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向同学们讲解高空抛物的有关知识,并结合真实案例,重点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高空抛物入刑的相关法条和《民法典》中关于“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有关内容,通过互动问答,向同学们分析了一瓶矿泉水从6楼扔下就可以将石膏板砸穿;一枚4厘米长的铁钉,从18楼落下可插入人的头骨;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抛下,击中头部,也可能致人死亡.....听到这些,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前从楼上扔东西觉得很好玩,听课以后才知道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以后不会从楼上扔东西,也将学习的知识跟家长分享。
扔下的是杂物,丢掉的是文明。检察官从生活细节、出行注意事项等方面,倡导同学们从我做起,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拒绝高空抛物,保护自身安全。
下一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将持之以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不断深耕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按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以润物细无声、法治入童心为目标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通讯员 刘欠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