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诉前调解 “三进”平台助力诉源治理
宿松融媒讯 6月13日上午,宿松县人民法院许岭人民法庭联合下仓镇基层调解组织妥善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纠纷的化解是许岭法庭落实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生动实践。
6月10日,申请人刘某某来到宿松县人民法院,称其2018年初,租赁了袁某某、吴某某拥有的宿松县九成农场二分厂黄湖大坝外60亩水面使用权,双方于2018年签订租期两年的《水塘承包协议》,后期政府收回该水塘,刘某某无法使用,现要求袁某某、吴某某返还已付的租金8万余元。
得知刘某某的诉求后,宿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看到涉案金额不大,且案件事实清楚,为了快速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遂推荐刘某某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就地化解纠纷。在征得刘某某同意后,案件转入诉前程序,分派到许岭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许岭法庭收到案件后,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下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6月13日上午9时,许岭法庭工作人员联合人民调解员在下仓镇司法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诉讼的风险。经过一上午工作,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许岭法庭坚持以“调解最优”为导向,推进调解平台“三进”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主动对接、整合基层解纷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工作,推动矛盾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解决,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通讯员 曹庆党 朱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