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司法局“四个结合”激活公务员平时考核
宿松融媒讯 一直以来,宿松县司法局坚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将日常工作和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有效激发了司法行政队伍活力,有序推动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有力实现了有“绩”有“效”、有“里”有“面”。
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平时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全部在平时考核“好”等次中产生。
注重平时考核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将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模范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有效提高平时考核工作的全面性、严谨性。历经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和锤炼,纳入考核对象的公务员人均阅读党史类书籍6本以上、撰写政治理论学习笔记2本以上。创新学习激励措施,鼓励公务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3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人全部通过。
注重平时考核与表彰奖惩相结合。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标准,注重从平时考核等次为“好”的对象中推荐受表彰对象。2021年,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表现和平时考核情况,1名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1名同志被安庆市委表彰为安庆市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志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1名同志获评全县“十佳政法干警”。
注重平时考核与选拔任用相结合。坚持平时考核结果前置条件,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提拔、职级晋升、交流轮岗等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对优秀者重用,对落后者鞭策。(通讯员 杨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