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货驾驶人辗转寻找宿松“好交警”
宿松融媒讯 3月17日,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收到一个来自山东省日照市的长圆筒形快递,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感谢人民好交警 助人为乐新风尚”。
事情还得从3月8日说起。当天上午10时许,该大队一中队民警王俊玉带领辅警张震、石驭涛等人在105国道徐岭段开展路面巡逻防控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鲁L77193大型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中,车厢里往外冒黑烟。此时驾驶人还未察觉,继续前行。情况危急,巡逻警车立即打开警报器,加速超越大货车,民警王俊玉拿起喊话器,指令货车驾驶人紧急停车靠边处置。车刚停稳,王俊玉带上张震、石驭涛,拿起警车上的灭火器迅速赶到货车边,和货车驾驶人一起打开车厢门,爬上车厢。此时烟更浓,在查明是车厢中部的货物起火后,拔掉灭火器安全栓朝着起火点猛喷,将明火扑灭,把此起事故损失降至最低点,同时也预防了一起可能引发的更大的火灾。
明火扑灭后,王俊玉等民警、辅警帮助驾驶人查看、整理车上货物,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目送大货车离开。然后继续执行巡逻防控任务。
3月9日大货车驾驶人毛新亮把货物运到目的地后,这才记起当时忘了记下帮助自己灭火的交警姓名和单位。3月10日,毛新亮在网上查到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值班电话后,立即拨通了电话,向值班民警讲述了交警灭火的故事,请求帮助寻找当天参与灭火的民警、辅警,向他们表示感谢。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值班民警根据驾驶人的叙述,把电话打到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调查核实,这才在交警一中队找到了三个未留名的好交警。
“在路面巡逻防控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帮助驾驶人,是交警应尽的职责。做好事不一定要留名,把事做好了就行。”民警王俊玉如是说。(通讯员 李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