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两天办结一起交通事故案
宿松融媒讯 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两天时间快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以务实、踏实的工作作风,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陈某某与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黎某某应赔偿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各项损失45477.8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执行费。
2月17日,承办人受理该案后,立即提起了针对黎某某名下财产的调查,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第二天到法院来处理该案。2月18日,双方刚一见面,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被执行人黎某某称其经济紧张,不能立即支付赔偿款。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则对黎某某的态度表示不满。
鉴于此,执行干警一方面调取黎某某最近两个月的微信账单流水,向其陈述失信的法律后果,告知他如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失信及被拘留的局面;同时,根据其微信流水,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另一方面,执行干警从道义层面对其进行劝说:该起交通事故对陈某某造成痛苦与伤害,赔偿其损失,既是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是被执行人应尽的责任。
最终,黎某某表示愿意积极还款,于当天兑现了第一笔案款,并就后续还款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就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两天时间。
为深入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宿松法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动工作作风建设真改真变、常抓常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通讯员 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