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检察院深入千岭乡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宿松融媒讯 清明将至,气温回升,正值森林火灾易发期,为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责任,3月9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多青带队深入联系乡镇千岭乡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胡多青一行首先来到千岭乡政府,听取了千岭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详细询问了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落实、预警监测、应急处置等情况。随后深入辖区实地走访,了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落实情况,查看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检查巡逻人员到岗情况。
最后,胡多青对千岭乡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给予充分肯定,并就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继续保持警惕,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二是切实强化森林防火普法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提高预防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
三是严格落实对重点区域的巡护检查和值守制度,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森林火险,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排除,做到防患于未“燃”。(通讯员 方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