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热点 > 部门 >正文

我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 字体:    稿件来源: 市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2-02-17 15:31:25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残联《关于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22年1月开始,全市困难残疾人一二级生活补贴标准从800元/人/年提高至900元/人/年,提高100元/人/年;困难残疾人三四级生活补贴标准从400元/人/年提高至480元/人/年,提高80元/人/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残疾人“两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组成部分之一。根据国家、省关于残疾人“两补”制度相关政策,2017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残联三部门首次联合制定并出台《安庆市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目前,具有安庆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扎实做好残疾人“两补”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残疾人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了残疾人“两补”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机衔接。2021年,全市共发放67814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532.3万元,61556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541.7万元。

责任编辑:杨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