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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再次调整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人社局  作者: 李程诚   时间:2022-01-27 10:55:18   

  宿松融媒讯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再次调整,从2020年628元/人·月(离休1423元/人·月)调整为658元/人·月(离休1453元/人·月),人均增加30元/月,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县人社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核实清理遗属困难补助对象信息,已圆满完成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542名遗属补助对象集中调标工作,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增加的金额将由各单位补发至每位遗属困难补助对象手中。(通讯员 李程诚)

责任编辑:汪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