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违法处理有新招 抄写交通法规或做劝导
宿松融媒讯 为进一步推进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助力文明创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1月11日起,在城区设立交通违法宣教点,按照“首违免罚”的原则,尊重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意愿,选择抄写交通法规或做文明劝导方式接受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
1月11号上午,在城区长途汽车站路口,交警一中队的民警在路口,分别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电动车违规安装车篷、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非机动车逆行、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查纠后根据驾驶人意愿安排现场抄写交通法规或者做文明交通劝导20分钟放行。经过交警的现场再教育,他们表示以后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融媒体记者 张晓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