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教育局多举措推行“睡眠令”
宿松融媒讯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睡眠管理工作,日前,县教育局出台规定,多措并举推行“睡眠令”,确保学生学习精力充沛,身心健康发展。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精神,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睡眠管理实施细则。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引导学生延后到校时间。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妥善安置。中小学在确保阳光体育大课间和学生午休时间前提下,合理安排课时,确保全面完成教学任务。涉农地区小学,在确保上课时间不早于8:20的前提下,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学生到校时间和作息时间。
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为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定作息时间表,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坚决杜绝发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同时各寄宿制学校要改善宿舍条件,营造温馨环境,完善宿舍管理制度,配好管理人员,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强化教育引导。各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负担。各校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活动等多种途径,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坚持劳逸结合,按时就寝不熬夜。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引导教师聚焦教学主业,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研究,提高教师思想认识和教学效率。各位老师要教育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培养学生健康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局拟将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明确教育股负责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采取专项调研、明察暗访等形式,确保睡眠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问题及时回应,对于落实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各项措施要求不到位、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学校,将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通讯员 邓家骝 祝松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