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司法局主动上门解纷争
融媒体讯 “一般情况下,开展调解工作我们都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镇调解室进行调解,相对而言,比较有‘仪式感’些,调解起来也顺当些。今天我和老詹之所以会主动上门调解,主要还是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我们多跑几趟倒没什么事情,只要把问题解决了、把矛盾化解了,这么一点路程不算什么。”宿松县司法局二郎司法所所长孙慧敏在谈到“送调解上门”时说。
3月17日上午,根据前期双方当事人申请,宿松县司法局二郎司法所所长孙慧敏和村调解员老詹一同前往该镇界岭村村民朱某中家中,合力调处一起涉及三方的经济纠纷,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摆事实、讲道理、析法律,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书面协议。
当事人朱某中为界岭村村民,今年41岁,一家五口人。2018年,朱某中在常州某建筑公司工地上班时发生意外事故致其下身瘫痪,当时家属请求村调解员老詹一同前往常州参与调解,最后调解结果是按工伤事故处理,一次性支付30万元后期治疗费用,另每月支付朱某中5800元至其年满60周岁为止。朱某中出院回到老家后,其姐姐朱某弟考虑到弟弟将来一家人的生活,担心弟弟会乱花钱,提出要帮助弟弟合理理财,用其赔偿款在二郎镇街上买房作为固定财产投资,并通过亲戚介绍购买了吴某红位于刘坡新村的一间套间(朱某中未到场)。朱某中得知此事后声称坚决不要此套房产,只想要回自己的赔偿款,一直向姐姐朱某弟索要钱款。万般无奈之下,朱某弟和吴某红协商,双方决定退掉此套房产,但因吴某红一时拿不出资金退还,故而向朱某弟写了一张20万的欠条。去年,朱某中的二女生病到合肥治疗急需用钱,吴某红退还了1万元,还剩余19万元一直未付清。今年年初,朱某中多次找朱某弟要钱未果,姐弟之间为此大为不快。而另一方面吴某红的钱款又一直未到位,三方之间的矛盾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引发新的风险隐患。
基于朱某中腿脚不便的实际情况,孙慧敏和老詹决定一道上门提供调解服务,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两位调解员分别听取了三方当事人的意见,综合三方诉求,提出调解方案,将三方意见分歧压缩到最小,最终三方秉持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谢谢孙所长和詹主任,太感谢你们了,不仅帮我们解开了心头疙瘩,更让我感受到了你们的专业精神和负责态度,我们全家为你们点赞!”当事人朱某中拿到调解协议书后连连道谢。(通讯员 杨香梅 孙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