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集中执结八宗涉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案
融媒体讯 7月29日下午,县法院执行局接待室排起了“小长龙”,农民工邓某某等人清点着到手的现金,连声感谢。
邓某某等8人系与被执行人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中的申请执行人。2016年起,邓某某等人在宋某某“安徽省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由生产组组长邓某某核清每人工作量后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2019年8月,被执行人宋某某未能付清邓某某等人的劳务报酬且声称停工。后经多次催讨无果,邓某某等人诉至法院,经宿松法院开庭审理,判处宋某某自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邓某某等人劳务报酬。判决生效后,宋某某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迟迟不履行义务。2020年6月9日起,邓某某等8人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张素琪注意到这是一起涉农民工劳务报酬的系列案,关系着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虽然案件标的额并不多,但因为被执行人迟迟不能履行,导致农民工邓某某等人来往奔波数次。
经过深思熟虑,张法官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农民工的不易,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向其释明法理,说明主动履行与强制执行的区别,主动履行可以发放自动履行证明,如不主动履行,法院将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网络曝光、甚至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经过“数轮交锋”,被执行人宋某某答应积极筹钱,承诺于2020年7月底之前将欠款一次性送到法院。
7月29日上午,宋某某将20000多元执行款交给执行法官,八宗涉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案得以圆满执结。(通讯员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