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召开
融媒体讯 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和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安排,近日,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审计组一行赴县检察院召开检察长杨昌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杨昌文及院党组、检委会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杨昌文同志作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介绍。杨昌文表示,经济责任审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形式,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尽职尽责的重要举措,依法接受审计是领导干部本人更是检察院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审计期间,将严格按照审计组的要求,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全面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有关情况。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差距和短板,正确对待,并严格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则及审计组的意见和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坚决迅速整改到位。并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认真总结改进,进一步规范履行经济责任及检察责任,强化个人廉洁自律,推动宿松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审计组对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法定的常规性、例行性审计工作,是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审计组指出,要梳理检察院近年来的发展成果,取得的成绩,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以审计促发展;二是突出重点,合理谋划。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为基础,重点关注领导干部重大经济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察机关整治金融风险、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打击侵犯民企正当权益犯罪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客观公正地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及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三是严守纪律,文明审计。审计组要确保审计质量,审计取证要统一规范,审计做出的结论证据要充分、恰当。坚持认真落实流动党建“1+1”制度,在审计组设立流动党小组,在被审计单位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覆盖审计工作第一线;四是要积极沟通,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仼务。新时代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望在座各位同志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及时、真实、完整地向审计组提供所需的审计材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会上,审计组宣读审计通知书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介绍了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和审计要求,对审计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通讯员 方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