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检察院连续六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融媒体讯 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皖文明〔2020〕6号),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喜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连续第六届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提高干警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健康素质为目标,着力抓班子带队伍,抓工作创一流,抓办案促服务,抓规范立公信,抓管理树形象,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下一步,宿松检察院将继续努力,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打造检察文化,提升检察形象,为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通讯员 朱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