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和宿松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融媒体讯 6月8日,市、县检察院为我县一名交通事故受害人胡某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将1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给当事人胡某家属。
据了解,2018年底,胡某遭受交通肇事侵害,被钢筋穿透头、胸等部位,造成一级伤残,失去行动和语言能力。事后,因肇事者无赔偿能力,胡某一家所获得赔偿款无法维持治疗,胡某家人的生活一直十分拮据。
得知情况后,市、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多次到胡某家中及所在村委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到胡某一家的情况,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有关规定。于是,市、县两级检察院为胡某家人申请到1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其中市检察院司法救助金5万元,县检察院司法救助金10万元。(融媒体记者 陈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