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风险补偿基金助力林业经济发展
融媒体讯 近日,宿松农村商业银行对宿松县先锋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发放300万元贷款,这是我县建立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后的首笔贷款。
据悉,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切实缓解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早在2019年9月县政府就出台了《宿松县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基金,合作金融机构在基金额放大10倍的金额内发放贷款,规定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同时对贷款逾期结欠的贷款利息,政府和合作金融机构按照7:3比列分担。
此办法的出台,充分调动银行的积极性,有效缓解林业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