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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 字体:    稿件来源: 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时间:2019-09-17 10:32:18   

  本网讯 “我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2019年9月16日上午,由宿松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故意伤害案在宿松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杨昌文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案件的起因还得从一条微信说起。因为发现妻子手机微信App上收到一条暧昧信息,李某将拳头挥向了妻子,最终致妻子轻伤二级。今年8月份,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宿松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某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二老,下有两小,还需要供养患有精神疾病的兄长,一旦被判实刑,整个家庭就丧失了经济来源。”该案承办人杨昌文检察长仔细审查了案卷材料,心里多了一些担忧。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事后真诚认罪悔罪并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该院遂依法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由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向法院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法庭上,被告人李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认罪悔罪。

  最终,宿松县法院采纳宿松县检察院的全部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场景已成为宿松县检察院工作常态,由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尤其是带头办理新型、疑难、复杂等类型的案件,不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也将对新型制度的推进落实起到促进作用。(通讯员 方唐亮)

责任编辑:融媒体中心 朱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