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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9月10日,经孚玉镇光明社区吴先生举报,一只受伤野鸟需要救助,县林业局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接洽,并带回救助。经鉴定,该受伤野鸟为凤头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蛙、蜥蜴、鼠类为食,属于中等猛禽,留鸟。
近年来,县林业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运输、伤害野生动物行为,全县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稳步提升。(通讯员 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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