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检察院到高岭乡督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本网讯 7月29日,县检察院到高岭司法所督查社区矫正工作。
督查中,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了解了高岭乡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并仔细查阅了全部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资料,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看法和体会。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强调,社区矫正人员一定要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积极主动接受监管;要履行好自己的行为,不能有超出司法所管理的行为;在接受矫正期间,一定要服从监管,积极改造,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督查,检察院对高岭乡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也指出了问题所在,并对如何更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讯员 唐黄琴)